丽水市税务局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规范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保障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现对《丽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的公告》(丽地税公告﹝2017﹞1号)予以废止。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部分税收(费)规范性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宁波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963号)精神
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件审理完毕后,确定由债务人企业承担的诉讼费用,结合破产案件审理的具体情况,可以参照《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明确的“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优先于财产性债权、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的原则,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合理确定其清偿顺序。
社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市级统筹区企业2019年1个月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执行,即人均887元。返还人数按企业2019年度社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确定(按四舍五入精确到个位数)。
为加强财政票据印制管理,规范承印企业印制、保管、运输财政票据行为,进一步提高财政票据印刷质量,有效保障财政票据的供给,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会同浙江省财政厅、杭州海关、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确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为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倡导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等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
经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审核,现将浙江省(不含宁波)第一批离境退税商店名单予以公布。附件:浙江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第一批)
因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且地方政府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相关奖励政策等因素,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积极性普遍较高。目前,部分企业存在委托科技中介机构代理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由科技中介机构负责编制申报企业全部资料的情形。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自愿委托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办理税务代理等服务。没有纳入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机关将按照《监管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在省注协专业技术委员会下设立“政府购买服务业务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人选在行业内公开选聘。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常态化要求,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快速、便捷地完成各项涉税事项办理,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分批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集中处理,实行“不出门、无接触、即受理、急配送、安全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等规定,如果挂靠方以被挂靠方名义,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被挂靠方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实施“融资畅通工程”,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我们制定了《浙江省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奖补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汇总公布(详见附件)。
申报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网”),新申请认定企业先完成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上传相关附件,附件要求签字盖章齐全、清晰完整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稳步推进我区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2019年8月申报纳税期限为2019年8月15日。那曲市举办”羌塘恰青格萨尔赛马艺术节活动“于2019年8月10日至8月15日放假6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019年8月21日。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办理申报纳税事宜!
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的纳税人可自愿选择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或自建平台。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将于2019年8月21日开始进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部分)(以下简称“ITS”)扣缴类业务上云切换升级工作。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将于2019年8月21日开始进行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个人所得税部分,以下简称“ITS”)扣缴类业务上云切换升级工作。
到2021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数量突破1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50家以上,带动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0%以上。
办税人员进入扣缴客户端登录界面,选择实名登录,输入本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WEB端)账号和密码,或者以个人所得税APP扫描扣缴客户端二维码方式登录。
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可自愿选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市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滨8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对破产重整企业的债权人豁免的债权不作为重组收益的建议》(滨8
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强化精准供地,保证住宅用地市场平稳有序。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动态巡查机制,强力推进已供项目加快开发建设,尽快形成有效供应。从严核定新出让地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调整住宅用地出让竞价规则,严格控制楼面地价。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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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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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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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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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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