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7件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其中联合发文已经联合发文的相关部门同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需要对金税三期原国税、地税系统进行合并,以满足税务机构合并后的业务开展,将在2019年1月23日-31日期间停止办理所有内部与外部业务,完成应用系统并库的顺利切换。
根据河北省双定户实际经营情况,月经营收入额在3万元以下的双定户没有应纳税所得额,对其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月经营收入额超过3万元的双定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下调其适用的个人所得税附征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增值税税率为10%,小规模纳税人出租房屋增值税税率为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的,2019年1月1日以后,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包括小微企业所有应税行为,较原来的口径增加了不动产销售额。税总4号公告明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下同)以下免征增值税为其发生的所有应税行为。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增值税发票网上认证、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普通发票管理系统、门户网站的网页投诉及局长信箱等。
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按照总局工作安排,我局将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需要暂停部分业务系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暂停的业务系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的发票上传功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制定本计划。
为积极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方便纳税人在取消认证后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变,仍为2320元;缴存基数上限由2024年的27525元调整为27861元。
为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基金提供登记注册、财务纳税、人力资源等政策咨询、指导协调及帮办服务。优化创业投资机构注册、变更等登记审批流程,推动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登记前期研判。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以下简称职业伤害保障),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并在本市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的新就业形态人员。
为落实好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深化增值税改革,将现行16%、10%的税率分别降至13%、9%的改革精神,确保纳税人4月1日起能够按照调整后的税率顺利开具发票。
会计奖惩信息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会计法有关要求落实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会计诚信建设的现实需要。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依法记录、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动态更新的原则,规范做好会计奖惩信息归集工作。
培育电商领军企业,围绕细分领域引进零售类电商平台,促进电子商务、直播经济等规范发展。丰富进口消费品供给,增加美妆、医药、数码等进口商品品类,支持企业开设“跨境电商进口+新零售”首店。
对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数据中心、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级绿色产品(工业领域)企业,按每项产品5万元标准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当年累计最高30万元;对市级绿色工厂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天津市级机关、市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将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4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人员按首月工资总额),缴存比例仍按30%执行。
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对象扩大至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等个人。需符合以下条件:以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及个体工商户提交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时间为准,具有合法经营实体、实际开展经营满6个月;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为确保优惠政策的延续性,减轻纳税人在我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车船税负担,按照有关要求,我局对《通知》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退休、退职人员如果想查询自己的具体调整额,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查询。线上渠道包括“天津人力社保”APP、天津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线下渠道为各区社保分中心窗口。
对于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存在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等问题,经相关部门核实确认不能用于登记使用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变更住所(经营场所);逾期不变更的,可以涤除住所(经营场所)信息。
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全面实施网购保税商品与国内货物同包同车集拼出区模式,探索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落实交通强国邮政专项试点工作,持续提升天津国际邮件互换局功能,提高跨境寄递服务水平和国际供应链一体化服务能力。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在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非公开发行、转让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可的其他证券,以及相关活动,适用本细则。
最新内容
- 1闽财税[2026]11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2闽财税[2026]10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泰宁县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 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城镇土地使用税占用土地面积
- 4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关于上海市2026年度-2028年度[第四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 5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2026--2028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 6《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修订发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7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政策若干执行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 8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的公告
- 9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小贴士[2026年9月]
- 10冀税建议字[2020]46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00号提案的答复
会计准则
热点内容
-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
- 2晋科函[2026]106号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的通知
- 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指南
- 4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吉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办法》的补充通知
- 5赣医保发[2026]4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6闽科规[2026]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7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8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8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 9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 10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60153号建议的答复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推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