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准备金是指企业根据研发计划及资金需求,提前安排研发准备金预算,并已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研发准备金制度是指规范研发准备金的形成、使用、核算、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措施。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未进行实名办税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通过开展“三问”活动,全面了解税务部门规范税收执法、政风行风建设、营商环境举措以及税收政策落实过程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服务措施,实现政策服务更精准、信息服务更及时、纳税服务更贴心,构建新型税企关系,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拟于2018年4月18日17:30至24:00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模块运行维护,届时湖南地税系统各办税服务厅及网上办税服务厅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及年度申报(2015)和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2015)业务将于2018年4月18日17:30后暂停服务。
为深入推进全省税务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统一规范纳税人“最多跑一次”涉税事项操作标准,优化办税服务,简化办税流程,便于基层工作人员和纳税人按统一标准办理具体业务,省局编写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以下简称《办税指引》),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省局(纳税服务处)。
为做好2016年6月30日前省管建筑工程项目已征收劳保基金的拨付、结算和退回工作,我厅已于2017年相继采取登报、邮寄及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通知各有关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尽快到我厅办理省管建筑工程项目劳保基金拨付、结算和退回手续。
6月15日起以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名义开展工作,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停止使用的行政、业务印章名称见附件)。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省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原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原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对需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条款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公布。
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规范环境保护税管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财产行为税减免税管理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2018年06月1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政放权、精减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文件精神,结合《全国税收征管规
为了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简化纳税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下车库(位)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地下车库(位)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湖南省地方税局公告2014年第7号)第三条停止执行。
在省内跨县市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的单位,其下属生产(开采)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县市的,对其开采的矿产品,一律在生产(开采)地纳税。实行从量计征的应税产品,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量(或自用量)及适用税额计算划拨。实行从价计征的应税产品,其应纳税款由独立核算的单位按照开采地的实际销售额及适用税率计算划拨。
为规范我省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解决征纳双方对计税价格的异议,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修订了《湖南省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按照税务总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全面规范办税服务厅涉税业务办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决定自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挂牌之日起,废止原办税服务厅税收业务印章,启用新办税服务厅税收业务印章。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出具表证单书修正情况一览表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未进行实名办税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养老产业是新兴的朝阳产业,它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相互支持和共同努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财政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在推动我市养老产业发展上理应担当,责无旁贷。
据了解,我省先期启动大病保险试点的13个县市区中,只有浏阳和安化是县级结算,其他均为市级统筹,但浏阳、安化在三年的合同期满后,也将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实行市级统筹,而不是您提出的“全省各地省直管县大病医保均未实行市级统筹”。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对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了认定。
本公告自2018年7月12日起施行。《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转让房产和土地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长沙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4号)同时废止。
创业活动开展上,市财政先后支持市人社、妇联、残联等部门举办岳阳市首届全民创新创业大赛、“双创”成果展、首届巾帼创新创业大赛和首届残疾人就业创业“双十佳”评选等一系列创新创业主题活动,鼓励有创业意愿的青年创业者参加。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要求,现将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信息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业务标准和接口标准予以公布。
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怀化市国家税务局、湖南省怀化市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怀化市国家税务局、湖南省怀化市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工业,按照购销金额70%的比例核定;商品、物资批发业,按照购销金额50%的比例核定;商品批零兼营业(批发零售业务销售金额划分不清的),按照购销金额50%的比例核定;商品零售业按照购进金额50%的比例核定;其他行业,按照购销金额(营业收入)50%的比例核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衡阳市税务局对市级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提供建筑服务的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在向个人支付各项应税收入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向项目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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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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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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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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