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发[2026]63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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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科发[2026]63号 2026-5-21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各市州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湘政办函〔2026〕10号)有关工作部署,我们制定了《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数据局 2026年5月21日 湖南省“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6〕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湘政办函〔2026〕10号)有关工作部署,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以下简称“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落地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便利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管理、简化工作程序,通过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涉及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财政、海关、应急管理、税务等相关事项进行汇聚,着力压减企业填报信息,优化申报认定流程,全面推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办理”,为“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提供更加统一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 2026年4-5月,省数据局牵头完成省“一网通办”系统中“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服务专区相关功能开发;省科技厅牵头推进“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与省“一网通办”系统对接工作;其他相关厅局同步推进本部门业务系统对接工作,梳理信息共享和核验方式。 2026年6—7月,省科技厅联合各相关厅局组织开展“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上线测试、业务培训和办理“走流程”等工作。各级主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二、工作任务 (一)搭建“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服务平台。依托省政务服务网、“湘易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提供统一办事入口。通过省政务服务网跳转到“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服务平台进行业务办理,集成办理事项。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根据需要,自主选择是否同步办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海关、应急管理等相关事项,允许自由组合联办事项。选择同步办理关联事项的,科技部门将信息同步推送至相关部门。 (二)优化企业注册和申报信息共享核验。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在“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服务平台注册登记。平台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数据系统并联动湖南科技云系统,实时核验并自动填充企业填报的营业执照信息,在减少填报材料的同时确保企业主体资格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企业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见附件3),平台通过对接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财政、海关、应急管理、税务等部门数据系统(或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进行核验),对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包括专利信息、知识产权权利变更情况等)进行共享,对审计报告报备信息、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等进行核验,并对税务信息等开展线下人工核验。相关共享信息通过后,将自动导入申请书对应栏目,实现“一键填报”,企业补充完善其他申报资料后可提交申报认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通过“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平台自主获取认定结果、海关进出口信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以及海关失信和处罚信息。 (三)便利知识产权信息共享。企业选择联办知识产权信息共享事项的,由“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平台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地方知识产权数据系统,获取并实时更新企业名下有效知识产权信息(含权利变更、年费缴纳状态)。相关信息预填至企业申报材料,经企业确认后直接用于认定申请,无需重复提交权属证明。 (四)便利审计报告报备信息核验。企业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业务时,“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平台将自动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行业系统发起实时核验请求,查询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电子备案信息,以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的中介机构资质情况和处罚或惩戒信息。 (五)便利进出口信息共享。企业选择联办海关进出口信息共享事项的,经企业在线授权,由“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平台对接海关总署或地方海关数据系统,自动获取其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进出口货物贸易统计数据。 (六)强化海关失信与处罚信息核验。企业选择联办海关失信和处罚信息核验事项的,由“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平台向海关总署或地方海关数据系统发起实时核验请求,查询企业近三年内海关失信和处罚记录,及是否存在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罚款金额、决定书编号、处罚日期)。 (七)便利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核验。企业选择联办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核验事项的,由“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平台对接应急管理部门事故数据系统,核验企业近一年内是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并对照认定管理办法形成核验记录,实现跨部门信用信息比对。 (八)便利税务信息核验。企业选择联办税务信息核验事项的,由“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平台向税务部门推送企业填报数据,对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等数据与核验时点税务系统数据的一致性进行人工核验,并指出其他日常管理中发现的相关问题。 (九)便利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查询。企业选择联办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查询事项的,由“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平台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数据系统,查询该企业近一年内是否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是否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取相关信息。 (十)便利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与变更提醒。企业选择联办营业执照信息核验事项的,由“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平台对接省大数据枢纽,对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开展核验;核验通过后,通过省大数据枢纽获取企业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并自动填充至“企业注册登记表”。 (十一)便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共享。企业选择联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共享事项的,由“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平台对接市场监管部门数据系统,查询并获取该企业持有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省科学技术厅。统筹负责“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相关工作,协调各参与部门的业务需求,梳理并明确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指南,确保部门间信息共享;负责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打通省服务平台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数据通道,推进跨系统数据互联互通;负责完成“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服务平台的搭建,并实现与省政务服务网的单点登录;负责将相关办件数据汇集并反馈至省“一网通办”系统。负责牵头编制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12345热线常见问答及政务服务要素知识库参考。 (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负责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改造系统。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信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知识产权(专利等)权属、状态及变更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共享或核验的数据支撑与服务,确保相关信息安全、准确、实时可查。 (三)省财政厅。负责优化业务流程。提供企业财务会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的备案信息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不良记录等信息的核验方式与渠道,确保相关信息实时、准确。 (四)长沙海关。负责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改造系统。提供企业进出口信息共享、海关失信和处罚信息核验的数据支撑与服务,确保相关信息实时、准确、安全可查。 (五)省应急管理厅。负责优化业务流程,升级改造系统。提供企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核验的数据支撑和服务,确保相关信息准确、可查。 (六)省税务局。提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及研发费用专项鉴证报告的备案信息、税务师事务所资质、不良记录,以及税务信息核验的数据支撑与服务,确保相关信息准确、可查。 (七)省数据局。省数据局负责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建设,指导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一件事”线下咨询、导办、帮办等工作,协调提供平台和数据端口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科技部门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任务落实,配合完成事项梳理、办事流程优化、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数据共享核验等工作,为推动“一件事”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 (二)夯实数据基础,保障共享质效。各数据提供部门要确保本部门相关数据资源的准确性、时效性和接口稳定性。要建立健全数据核验、共享、更新与安全防护机制,安排技术支撑力量,保障与“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服务平台的实时、稳定、安全对接,为企业“一键填报”、部门“在线核验”提供坚实可靠的数据支撑。 (三)加强宣传培训,优化服务体验。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新闻媒体及政策宣讲会等多种渠道,加大对“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集成化、便利化办事模式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企业使用率。要同步组织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和企业的业务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系统操作、业务流程与政策要点,及时回应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与企业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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