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给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河北省税务局”)对原省国税局、原省地税局的网上办税系统进行了整合。
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从受理申请到办结的全过程全部在网上办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同时废止。
网上办理。纳税人可通过河北省网上税务局办理变更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增值税优惠备案、消费税优惠备案和涉税信息咨询业务。
提交申请信息。纳税人涉税信息、资料填报完毕后,仍可对之前填写的申请信息及上传的附报资料进行核对和修改,确认无误后一次性提交。税务机关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纳税人可在“已办事项”中关注此业务的办理进度。
将“一、报送财务报表的纳税人范围”中“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限向主管国税部门或地税部门任何一方进行报送。”修改为“并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该接口启用后,纳税人仍可按照《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和财务报表采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的要求,使用原有方式登录河北省网上税务局进行申报。
河北省税务局挂牌后,应由省税务局受理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统一由河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部门负责受理和发放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文书,启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专用章”。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纳税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根据本公告重新发布。省级以下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按照原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审批类减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公告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2018年第2号公告修改)同时废止。
优化了税控设备网上变更功能。纳税人在金税三期系统完成纳税人基本信息和票种授权信息变更后,可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登录税控开票软件进行税控设备远程变更发行,不需携带税控设备前往税务机关。
在申报界面,选择办理方式、代办类型、税款所属地,录入发票号码和委托人信息,点击办理申报。1.办理方式:选择代为办理。2.代办类型:“为个人办理”是4s店(或卖车企业)为自然人办理车购税申报缴税;“为机构办理”是4s店(或卖车企业)为企业(单位)办理车购税申报缴税。
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是贯彻落实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确保国家为企业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涉嫌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自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以自首论。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这次修改提出了更大的降税政策,一是基本减除费用提高到了5000元;二是优化了税率结构;三是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目前,税务部门对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基本都是核定应税所得率,没有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情形。也不能突破总局《核定征收办法》采取别的方式包括建议中按照学员的数量等其他方式进行核定。
征期内要求各单位有计划的提醒纳税人错时、错峰、尽早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同时各办税服务厅要第一时间做好业务指引和分流,对前来办理发票领用等相关事项的纳税人,尽量引导其通过自助设备自主办理。
为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监督管理,我局已于4月份对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51发票服务平台等6家第三方平台进行了备案公示。此后,又有8家第三方平台提出备案申请。
缴费人享受地方教育附加优惠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缴费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缴费人申报享受政策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于2019年6月25日挂牌,负责河北雄安新区范围内的税费征管工作,国家税务总局雄县税务局、安新县税务局、容城县税务局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管理。
为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请尚未办理退税的纳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主管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
现将《河北省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于发文之日起执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以便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按照工作安排,我省将对相关涉税系统的税务机构设置进行调整,为此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将于7月19日18点至7日21日24点暂停服务,期间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将无法登录及办理涉税业务,包含网页端、客户端、自助终端及手机移动端,请您合理安排办税事宜。
我省各地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为:雄安新区托管的雄县、容城县、安新县和廊坊市所辖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适用税额统一调整为40元/平方米;我省其余162个县(市、区)适用税额保持不变(详见河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表)。
石家庄市税务局2019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6月) 相关附件
强化信用管理,完善联合惩戒制度。严格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部门联合惩戒,防止恶意逃废债。
个人出租(转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准确的成本费用凭证,不能准确计算房屋租赁成本费用的,在租金收入的5%-10%的幅度内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具体适用比例由市税务机关确定。
点击安装完成界面上的【立即体验】(或点击桌面“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快捷方式),即进入注册流程。注册共有四步: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第四步:设置数据自动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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