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包括:人工、火工材料、电费、油气等动力领用、固定资产折旧、采矿权摊销、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剥离费、石灰石从开采面到坑口的运费(即:矿内运输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其他费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和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6]38号)要求,省政府对200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根据《甘肃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释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9〕44号)的相关规定,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省调整的建制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税范围(详见附件)予以公告,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我省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26日,系统关闭后终止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2017年11月1日至30日,逾期不予审查确认。
主矿产品的界定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给企业的《采矿许可证》注明的“开采矿种”为准。企业开采的“开采矿种”之外的其他矿产品,无论产量多少,均认定为共伴生矿产品,暂不计征资源税。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省属国有企业,市(州)属国有企业可参照本实施办法执行。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持股,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国有科技型企业的股权和分红激励,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车购税申报界面“完税证明打印点”,查看已放置自助办税机的公安交管部门车辆注册登记点、4S店或办税大厅名称和地址,就近选择打印地点,自行打印税收完税凭证和车购税完税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相关规定,经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审核备案,现就甘肃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探索在基础研究、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实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业务收入(权重35%)。主要指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项目收入(25%)和其它业务收入(10%)两项指标。评估项目收入包括评估收入、咨询服务收入、其他评估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审计、验资、咨询、税务代理、其他等收入。
纳税人在公示期内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管地税机关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做出复核结论,并告知纳税人。经复核,需要做出调整的,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复核结果调整,再次公示。
鼓励中成药、保健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走出去,对参加由省上统一组织或列入省上重点展会计划的境外展会给予支持,其中参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专业展会,展位费全额支持,其他国家的专业展会展位费按80%给予支持。
修建地下人防工程是法律赋予开发商必须履行的强制国防义务,且遵循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目前,我省人防办对非国家投资建设的地下人防工程履行宏观管理职能,实施备案登记管理,地下人防设施的权属并未发生转移。
各地应按照《国税机关代开发票代征地方税费操作说明》(见附件1)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见附件2)办理代开发票环节代征地方税费业务。2018年2月10日前,各地地税部门应与国税部门按照新的代征范围重新签订《委托代征协议》或补充协议,并将扩大后的委托代征范围联合向社会公告。
作为电力等销售营业收费中开具的数据电文形式收款凭证,营业收费业务发生月起12个月内可开具,超过期限不再补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纳税人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进行实名办税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各级财政部门、人民银行、执收单位、代理银行等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和建设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此项改革工作,按照各自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密切沟通协作,抓好工作措施的研究制定、贯彻推进和督促落实
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和征收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税务机关组织税收收入情况实施财政监督。
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需按规定的顺序装订,在每份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纸质申报材料需胶装,书脊需打印2018年xx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全X册第x册(只有一册的打印全一册),纸制材料一份、完整材料刻录光盘(含申报书和所有附件)三份报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经国务院、省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参公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税前全额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第六条规定,现将甘肃省2017年度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退还增值税的纳税人和相关情况予以通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依据税收法规,对不符合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进行监督,及时反映情况,我们将依法处理,追缴已退税款。
为确保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落地,省局制定了《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试行)》,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明确办理地点,制作宣传资料,做好办税辅导工作。在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局(纳税服务处)报告。
各市(州)税务机关应指派专人负责非营利组织申请资料的登记和报送工作,将联系人及电话(每年4月5日前)、申请单位资料(每年4月20日前)上报省级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申请单位资料退回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系统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通告甘肃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8年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登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注册登记表。根据注册获得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网上认定管理系统,填写《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企业在网上成功提交后,报送纸质《申请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税务机关退回并注明原因,新办纳税人可根据税务机关反馈情况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新办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待办任务”中跟踪办理进度,在“已办任务”模块中查询、打印有关涉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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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渝建[2026]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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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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