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高效便民、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办理市场主体准营行政许可事项时证明材料多的问题,实现流程更简、办事更快、服务更优。
企业在申报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该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并暂停受理确认事项,对已经确认的撤销确认;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对该企业进行处理。
对不符合简易、即办注销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发起注销流程后5个工作日办结,一般纳税人在发起注销流程后10个工作日办结,破解“注销难”,畅通企业退出渠道。
项目实施单位应当接受项目审批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审计等监督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实施项目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隐匿、瞒报。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由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协商确定。如意见内容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相冲突,以法律和行政法规为准。今后双方上级部门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对第三方评审机构的工作质量实行报告审核、报告质量评估和质量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完成质量差、效率低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再委托其业务。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以下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提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效率。依托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拓展纳税人网上申请和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渠道,提高退税效率。财政部门加强统筹,及时保障退库资金到位。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子女的范围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黔财税〔2020〕33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地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
根据部门职责,税收征收由税务部门负责,财税返还由财政部门负责。建议由省财政厅统筹考虑创业青年开办企业税收返还事宜,助力青年创业。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青年开办企业的税收贡献率、成长情况等分析。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5月27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上级部门交办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协查案件、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已发现涉嫌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企业,不列入上述随机抽查范围,稽查时间和频次不受上述限制。
上级部门交办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协查案件、税收违法检举案件、已发现涉嫌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企业,不列入上述随机抽查范围,稽查时间和频次不受上述限制。
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21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从2021年1月1日起补足到平均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成立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实施好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指导,适时调度进展情况。
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包括: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为充分发挥政策效应,吸引更多平台经济企业落地黔南,加速发展、形成集聚,推动黔南州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在《黔南州促进平台经济发展若干措施》基础上,制定本试行措施。
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不准税务人员本人及其亲属违规参与涉税中介经营;不准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变相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不准违规参与、干预、诱导纳税人选择第三方平台为其提供电子发票服务。
各级税务机关、工商联要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对接,强化《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协作机制共同做好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黔税发〔2019〕24号)工作内容的落实。各项行动措施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形成互相支持、同步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近年来,税务部门采取多项措施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诚信经营、按市场规则公平拓展涉税服务,帮助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为其服务。
下一步,贵州省税务局将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构建共治格局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杠杆”作用,同时,让更多的职能部门、社会力量、群众组织融入税收治理体系,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添油加力。
提案建议由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成立加油站税收监管专项督导整治工作组,加强对加油站税控装置的监管,定期开展油库进销存检查和督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现就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派出机构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贵州税务高度重视大数据人才选拔培养,省、市、县三级均建立了数据运用工作团队,多人入选国家税务总局人才库,在全国税务系统“智税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下一步,省税务局将与贵州银保监局加强调研,在充分了解“银税互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需求的前提下,积极与发改、法院、市场监管、公安、公积金等部门沟通对接,将更多领域数据纳入“税务信用云”平台,为“银税互动”工作服务,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服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精神,按照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做好稳就业促增收、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的部署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若干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续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最新内容
- 1渝建[2026]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 2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5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即问即答[第二批][小规模纳税人和热点问题]
- 6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7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8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9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 10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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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晋科函[2026]106号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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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赣医保发[2026]4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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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闽科规[2026]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9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8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10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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