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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黔税议复字[2021]5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97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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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6:41:11 |
| 信息简介: | 根据部门职责,税收征收由税务部门负责,财税返还由财政部门负责。建议由省财政厅统筹考虑创业青年开办企业税收返还事宜,助力青年创业。税务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青年开办企业的税收贡献率、成长情况等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