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避税工作是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最具有国际税务特色的主要工作之一。因此,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发掘、培养反避税人才,保持反避税人员工作的稳定性。
工程决算审计部门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时,如果查明该项工程没有足额纳税、工程往来结算没有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建筑业专用发票》,应责令其到地税部门进行完税,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与地税部门进行传递、衔接。
要加强与房屋、土地、规划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获取有关土地出让、房地产立项、开发、预(销)售等信息,从源头上做好土地增值税重点税源户的监控管理工作。
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办理投标工作结束后,要将《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等内容以制式表格、互联网络等形式及时向地税部门进行传递,做好衔接工作。对未通过招投标形式实施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向地税部门申报。
凡当地具有地下采矿(不包括露天开采和原油、天然气开采)和洗选矿企业且尚未推广安装该系统的地区,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要积极争得当地政府尽快按《通知》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完成设备安装,并实现监控系统的正常在线运行。
关于补缴税款的纳税期限问题。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纳税人应当分别于每年3、6、9、12月的1至10日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本季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对纳税人信用等级实行两年一评的要求,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决定对全省纳税人2005-2006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冀地税发[2007]55号 2007-8-29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具体文件或条款清理建议
调整全省各地地段等级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标准。《全省各市及县(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划分及税额标准》附后。
为在小规模纳税人中扩大机打发票的使用范围,决定在网上报税系统的客户端增加普通发票开具功能模块,纳税人既可以用统一的软件开具发票,又可将开票信息直接写入网上报税系统,减轻纳税人的工作负担。具体使用时间另行通知。
基础建设:按照要求完成办税公开触摸屏、公示栏和相关档案管理设施等硬件的配置;在门户网站开辟办税公开栏目;认真贯彻落实办税公开运行、受理投诉、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成立办税公开社会各界群众监督组织等。
近期连续接各地反映,省局下发的《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粮食收购工作中收购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44号),较好地解决了粮食收购单位收购发票使用及管理问题,但其他农产品收购发票使用问题未作明确。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两个减负”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基层对一些税收业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省局对部分涉税业务进行了梳理,并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在基层供销社和农村信用社入股取得股息或红利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7]242号各市地方税务局: 1994年经省政府批准,省局下发了
为了进一步规范注销税务登记的管理,加强税源监控,防止国家税款流失,市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保定市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馈。
对省内跨市施工的建筑安装企业,可凭《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回原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施工地地税机关可凭《外出经营管理证明》及在原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证明,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否则,一律就地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工作。各级征收机关要认真学习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有关政策规定,在征收中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一般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工作,提高退税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财政部《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一般增值税退税行政审批管理程序暂行规定》(财监[2003]110号)等文件精神。
目前,鉴于“专案”和“全省对皮毛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检查”等工作已基本结束、税收治理整顿工作初见成效、此类出口货物退税率降低等实际情况,为支持以农产品或废旧物资为原料加工的产品出口,省局决定,停止执行上述两个规范性文件。
自2008年1月1日起,全省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月营业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上述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启用新的折本式《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在国税系统综合征管软件升级后,城建税代征功能由系统外挂软件升级为综合征管软件的子模块。在软件试运行期间,即2008年1月31日前,综合征管软件中系统参数暂设置为不强制监控代开发票时征收城建税及附加。
税务管理人员要对纳税人每半年报送的订册纸质申报资料与征管应用系统中的电子申报数据进行核对,不一致的,以纸质申报资料为准,并按规定程序要求纳税人补税或给纳税人退税,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现将《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函[2007]255号)转发给你们,请抓紧贯彻落实。其中,应税所得率不得低于7%,具体标准由各县、区级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根据《河北电子口岸“分散办公”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提交的税务登记证由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在复印件加盖“电子口岸审核章”,由企业送交石家庄海关进行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
对国税部门退还的流转税,暂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属于2007年上半年的部分,应并入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款,再确定上半年应减免的所得税税额。对2007年度收到的以前年度返还的流转税,不并入收到年度的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业户的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的经营者,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你局《关于赞皇县邢郭工业区和榆底工业区开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市地税发[2007]119号)收悉。赞皇县邢郭工业区和榆底工业区是经赞皇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工业区,目前,两个工业区内企业较集中,产业化程度较高,经济发展较快,符合开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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