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一律免除自2022年8月30日(含)到2022年12月31日房屋租金。具体减免期限以上述期限内实际存续租期为准。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安排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即纳税人在2023年1月份申报期申报的税(费)种可以选择综合申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同时废止。
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应纳税额,能够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的按照《小型企业和第三产业水污染物当量值》核定计算;无法提供实际月污水排放量的,按照《部分小型第三产业排污特征值系数表》核定计算。
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政策;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合同能源管理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
自2023年1月1日起,通过在线开具方式使用非税系统的执收单位不再开具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通过系统对接方式使用非税系统的执收单位要结合管理工作实际,加快完成业务系统升级改造。
根据《办法》第三条规定,我省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由所在地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按照《办法》第七条规定,将批准文件抄送省财政厅。
《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对此极为重视,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国税发[2003]204号)要求,迅速行动、认真组织,为正式实施《行政许可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准备工作。
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对违反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在市财政对区转移支付资金时,作为分配因素统筹安排。各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具体保障工作。
凡开采除原油、天然气、煤炭以外的资源税应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其矿产品时,可以向当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作为销售矿产品已申报纳税免予扣缴税款的依据。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转发给你们,并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实施<行政许可法>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冀国税明电[2004]14号)的基础上,再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在个人窗口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本次公告对我市水土保持补偿费等8个核定征收类非税收入项目退库程序进行进一步明确:缴费人误缴、税务部门误收情形需要退库的,缴费人均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其他情形需要退库的,缴费人向费款核定部门申请办理。
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海淀区工商联合会关于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涉案企业合规整改指南 为进一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以下简称第三方机制)工作的开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残疾退役军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参保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在计算时,低于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的,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计算;高于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标准的,按照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高标准计算。
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其中纳税人比较常用的功能为发票勾选确认,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勾选功能基本保持一致,符合纳税人的操作习惯,无需纳税人额外学习。
中石油河北公司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的统一规定,汇总当月全部应税销售额和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并根据其下属加油站、油库预征增值税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中石油河北公司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依法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政策,规范经营主体纳税行为。
市场经营户应在货物报关出口次月纳税申报期内办理市场采购贸易出口货物免税申报手续;委托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出口的,可以由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代为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本通知从2004年1月1日起执行。对以前实行查账征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这次重新鉴定后改为定率征收的,要从1月1日起计算应缴税款,再与上半年已征收入库税款进行核对,多退少补。
为保证企业顺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省国资委和省财政厅将联合分层次对企业主管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进行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68号)转发给你们,并作以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经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等5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2年度起5年内有效。
天津市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通告2022年第3
地就医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报销材料,若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国家和我市相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处理。医保经办机构发现疑似违规异地就医行为的,应依法依规查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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