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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冀地税函[2003]266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挂失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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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21:47:08 |
| 信息简介: | 由于《河北省税务》杂志停刊,省局决定,即日起全省《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挂失志明集中改在《燕赵都市报》上刊登。需要办理挂失手续的地税机关和有关纳税人应持《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或《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到《燕赵都市报》广告出版部办理(联系电话:0311-8631315),每条挂失信息收费1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