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办理社保费申报缴纳业务,2021年缴费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17时。
按照权责匹配、权责对等、权责统一的原则,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授权,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黑龙江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黑人社规〔2021〕9号 2021-12-17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中级人民法院、总工会,省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全力打造国内一流纳税指标为目标,对标对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向全国一流标准看齐,切实提升工作质效,提升营商环境水平。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持续加强税收服务和监管工作。今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有关通知后,许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进行了自查补税。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优化缴费服务,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将于2022年1月1日上线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标准版)(以下简称“新系统”),并定于2021年12月26日零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时期间进行新旧系统切换。
2021年12月30日17:00至2021年12月31日24:00关闭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期间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各类APP(含小程序),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产权交易中心税务窗口、委托代征网点、自助办税终端等办税渠道,均暂停电子缴税业务。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11号 2021-12-28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减免失业保险费用。在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全额返还2020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其中,超出国家和省稳岗返还规定比例部分由市级财政给予专项补贴。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监管效能和共享共治效果,助力“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措施: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税务局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黑财规审〔2019〕3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中评协对行业管理平台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整合成了新的业务报备系统。统一编码系统将于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关闭,并终止编码申请服务,请各资产评估机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需要出具的报告全部录入编码系统,已经录入系统但信息不完善的,也应进行完善,逾期不补。
自2022年1月1日起,自然人购置车辆且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可以通过“龙江税务APP”中“车购税申报套餐”办理申报、查询、缴费以及完税凭证的下载、打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龙江税务APP车辆购置税“掌上办”操作手册》(附件)。
被投诉、被举报对象执业行为存在瑕疵,但存在问题性质或情节轻微,不足以予以自律惩戒的,应通过对被投诉、被举报对象发关注函、谈话提醒、强制培训或其它适当的方式,提醒、教育其改正;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协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省评协修订了《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自律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工作规则》《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申诉维权委员会工作规则》《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了《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司法评审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部署要求,着力打造具有黑龙江特色的平台经济重点领域和发展载体,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营造便利化、规范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平台引培、场景驱动、融合赋能,为黑龙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鸡西房好办”APP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运用“互联网+”思维,在原有房地产交易信息申报的基础上,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将房地产交易涉税信息采集、自然人登记、税费同缴等转移到手机APP客户端进行。
充分利用税收、技术合同交易额等客观数据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发布新应用场景目录,实施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工程,在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实施中运用评价结果。
妥善处理欠缴出让金及相关税费。对于欠缴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的,在税费追缴、补缴过程中,可综合运用司法仲裁、司法诉讼等方式,积极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你单位与大连祥合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货款以现金方式支付,货物是销售方在大连找的大车分三次运到哈尔滨。取得由大连祥合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开具的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48号),规范全省养老服务秩序,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公平、均等、普惠、多元的社会化养老服务,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负责受理全省年度汇算邮寄申报业务。受理邮寄申报税务机关的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在推进过程中,务必落实好税务总局、省局的措施,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不要为突出创新盲目增加措施。对税务总局有统一公布口径的数据,应确保口径统一。
为帮助您更加准确、快速的完成申报,我们结合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事项的变化情况,将《哈尔滨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要点》升级至2.0版本,请点击下面链接查看。
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探索通过PPP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生态保护修复,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公益林,符合条件并按规定纳入公益林区划的,可以同等享受相关政府补助政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相关栏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因发现发票代码为023002000104、发票号码为17400001至17800000号段内的《黑龙江省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折叠式)》发票印制错误,针对该号段发票停止发放。非该号段范围内发票正常发放。
进一步简化通关作业流程,精简单证及证明材料。进一步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进全流程作业无纸化。将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将自贸区内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最新内容
- 1藏财税[2026]21号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西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期限的通知
- 2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告
- 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6年第3号 关于2027年度青岛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 4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 5桂财税[2026]2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自治区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告
- 6桂财税[2026]2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取得2026年度-2028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第二批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的通告
- 7沈财预[2026]8号 沈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市级]名单的通知
- 8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 9闽财税[2026]11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 10闽财税[2026]10号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确认泰宁县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
会计准则
热点内容
-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
- 2晋科函[2026]106号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的通知
- 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指南
- 4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吉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办法》的补充通知
- 5赣医保发[2026]4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6闽科规[2026]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7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8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8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 9渝人社规[2026]18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 10京商资字[2026]12号 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财政局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进口设备免税资格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推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