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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接受纳税人邮寄申报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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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20:26:19 |
| 信息简介: |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指定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让胡路区税务局负责受理全省年度汇算邮寄申报业务。受理邮寄申报税务机关的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