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压缩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和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对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援助。
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甘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工作,根据《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有关规定,现在甘肃省范围内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以下简称退税商店)。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系列(一)汇算清缴基本规定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系列(二)2019年政策变化梳理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系列(三)A类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情况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辅导系列(四)A类年度纳税申报表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2019年度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因户籍问题未能参保缴费的,监护人应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按规定为该新生儿办理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
税务机关与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建立工作配合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能够认定伴生矿、低品位矿、尾矿的矿产储量报告等资料,以及与减免税相关的其他信息。
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在当批次截止时间前向属地科技局报送纸质材料。注册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区、白银高新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向园区科技工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按转移登记办理;土地用途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纳税人可在税源明细申报时选择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附带“减免项目名称”)并录入减免税的计税依据(如“减免税房产原值”“减免税租金收入”“减免税土地面积”)和减免时间(“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减免起止时间终止月份”)。
乐施会(香港)甘肃办事处、甘肃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甘肃省医学会、甘肃省妇幼保健协会、甘肃省饭店协会、甘肃省篮球运动协会、甘肃省老教授协会、甘肃陇东学院正和教育发展基金会、甘肃省青年企业家商会取得2019年度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19至202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二批)公告如下:
请您或提醒本单位员工,在与税务机关约定的时间段内及时办理年度汇算,尚未在约定时间段内办理的请尽快按规定办理,确保大家及时获得退税,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也避免逾期申报补税而产生税收滞纳金。
服务暂停期间,请广大缴费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发布前,未处理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事项,按本公告执行。
为增强纳税信用评价的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和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2019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向社会公布,纳税人可自行前往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或登录甘肃省电子税务局进行自我查询。
计算棉花加工企业可扣除进项税额时,对生产棉花的同时生产出的副产品(如短绒、棉籽等)不再参与扣除。
省局将对各地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工作指导,形成上下工作合力。通过与企业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加强治理效果评估,推进政策完善,达到规范行为、巩固成果、严防反弹的工作效果。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判定适用的征收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1日以前的,应适用3%征收率,开具3%征收率的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3月1日至12月31日的,可适用1%征收率或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1%征收率或者免税的发票。
国企带头,平等协商。国有房屋租赁相关主体要带头履行社会责任,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克服自身困难,勇于担当,主动帮扶小微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关键时刻的稳定器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第一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决定,将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核准权限下放至县(市、区)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三条、原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州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确定临夏州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为1%。
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定西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定地税函〔2011〕35号)同时废止。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不含五七工家属工),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1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按照《中央定价目录》,省及省以上电网输配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电价管理权限集中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地电价调整方案都由发展改革委制定。对于您提出的降低大工业用电等含税价格结算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省发改委有关部门反映,全力配合省发改委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税务总局层面正在积极总结留抵退税相关经验,研究出台更加完善的留抵退税政策。下一步,省税务局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动向,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您提出的“关于研究扩大矿山进项税抵扣范围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涉及我局的“扩大矿山开采企业进项税抵扣范围,将购买矿权、土地等无形资产支出,在使用年限内按每年折旧额度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将融资租赁中售后回租业务归入“金融服务”中的“贷款服务”,即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直租业务开具发票涉及的进项税额是允许抵扣的。
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与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的沟通协作,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同时,定期深入重点资源税纳税企业开展调研,广泛征求资源税企业意见建议,为进一步完善资源税政策、优化办理程序和事项积极建言献策。
最新内容
- 1渝建[2026]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 2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5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即问即答[第二批][小规模纳税人和热点问题]
- 6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7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8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9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 10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会计准则
热点内容
-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
- 2晋科函[2026]106号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的通知
- 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指南
- 4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吉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办法》的补充通知
- 5赣医保发[2026]4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6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即问即答[第二批][小规模纳税人和热点问题]
- 7渝人社规[2026]18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 8闽科规[2026]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9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8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10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推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