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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77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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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3 21:39:43 |
| 信息简介: | 按照《中央定价目录》,省及省以上电网输配电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电价管理权限集中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地电价调整方案都由发展改革委制定。对于您提出的降低大工业用电等含税价格结算的问题,我们将积极向省发改委有关部门反映,全力配合省发改委做好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