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提取业务实行承诺制办理。能共享到户籍信息的,由缴存职工签署承诺书,按“零材料”申请办理;未能共享到户籍信息的,由缴存职工签署承诺书并提交《户口簿》申请办理。
企业对自我评价和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综合自评结论为“不符合实质性运营”的企业,应更正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信息,不得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
待遇领取地社保服务中心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意见发放病残津贴;不符合病残津贴申领条件的,及时告知申领人不符合领取病残津贴的原因。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外国组织代表机构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组织代表机构及其所雇用的中方从业人员,应当按《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征收,用人单位应按月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进行失业保险登记欠缴的失业保险费,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后,再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申报缴费。
2021年8月20日,我省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08-2018年海南省房地产项目工程造价参考指标的公告》(2021年第5号),有效解决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中房地产项目工程造价成本涉税审核难、税企争议大等问题,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加大对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资金支持力度,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调整优化我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
行政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企业。检查结果能够当场确定的,应当立即告知;需经检验检测等不能当场确定的,应当在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加强异地检查协调管理。
以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推动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为指引,依托海南自贸港政策优势,以现代供应链为牵引,以批发零售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加快完善流通机制,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助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自2025年6月1日起,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津贴申领可直接发放至个人,实现个人“即申即享”。
推行登记注册提前帮办指导服务。申请人正式提出申请前,可以选择提前帮办指导;注册专员提前进行帮办指导通过的,国(境)外投资者再签署材料。申请人正式提出申请后,由提前帮办指导的注册专员予以确认办理。
对缴存人提交的异地公积金贷款约定提取业务申请,各市县管理中心应及时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的次月起生效;不符合条件的,应注明原因并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
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保障广大取得经营所得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结合我省征收管理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对《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完善。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落实省级会展资金预算,会同省商务厅呈报年度省级会展支持计划,按照规定程序下达资金。根据工作需要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监督、指导省直相关部门规范有效使用资金。
执行司法会计鉴定业务不仅要具备会计审计专业技能, 还要充分了解鉴定事项规范和司法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和政 策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司法会计鉴定业务委托前,应 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定业务基本准则》要求执行风 险评估程序,充分了解委托鉴定事项的内容,和评价当事人 的诚信水平、诉讼争议焦点、鉴定工作是否受限及影响等情况,并充分评估鉴定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出庭作证以及应对投诉等情况,有效管控风险。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职工工作所在市县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税务机关按照《参考指标》核定或测算“楼宇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时,适用清算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所对应年度的《参考指标》数值;如清算项目开工至竣工期间跨多个年度的,适用所跨年度《参考指标》数值的加权平均值。
在试点机构条件及试点报备程序,试点资管产品范围,境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及汇兑,试点规模管理,境外投资者保护及纠纷化解,统计监测及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禁止、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43号,以下简称禁限清单),为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稳妥推进执行例外措施的进口货物监管,制定本办法。
为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货物享惠主体认定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货物进出“一线”、“二线”及在岛内流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5〕12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为了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二线口岸”通关便利,规范“二线口岸”通关信用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发挥民营经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规定。
为了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优化外商投资服务,加快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打造引领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条例。
退休人员按照本人月基本养老金0.74%的比例,增加本人的基本养老金。此外,退休人员再按照每缴费1年(含视同缴费的实际工作年限,不含按从事特殊工种规定折算的工龄,缴费不满1年算1年)增加0.5元的标准,增加本人的基本养老金。
为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实施,鼓励海南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免关税货物税收征管暂行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58号)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海南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是指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增的境外直接投资,包括在境外投资新设分支机构、境外投资新设企业、对已设立的境外企业增资扩股以及收购境外企业股权。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最新内容
- 1渝建[2026]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 2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5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即问即答[第二批][小规模纳税人和热点问题]
- 6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7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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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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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赣医保发[2026]4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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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渝人社规[2026]18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 8闽科规[2026]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9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8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10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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