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进一步优化产业方向和空间布局,促进产业项目向产业园区开发边界内聚集。
本措施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至 2025年。海南省财政厅建立措施动态评估调整机制,每年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确保措施针对性与有效性。到期前按照相关规定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各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考办关于考试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高服务意识,认真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共同抓好考试工作,确保2022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敏感内容外,有关责任单位应将审计整改结果按程序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变革。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对于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及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和消费体系。覆盖一二三产业的绿色全产业链初步形成,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绿色贸易体系基本建立,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针对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等三类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到不动产登记的全流程审批实施“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化水平。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以案定补工作。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助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保障,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海南省人民政府商务部门会同交通、海事部门负责制定保税油行业发展规划,做好保税油经营及安全监督工作。税务、财政、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边检等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保税油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为征收机关,矿产资源专项收入以矿产资源所在地税务机关为征收机关,海域使用金以海域所在地税务机关为征收机关,无居民海岛使用金以海岛所在地税务机关为征收机关。
跨境电商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进出自由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商业道德和公序良俗,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积极承担主体责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我省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琼人社发〔2021〕170号),2021年度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下限为3925.8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9629元。
扩大就业资源供给,建设公共就业信息系统,统筹组织各类专场招聘活动。优化就业服务,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
2021年12月31日00:00时至2021年12月31日24:00时,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办理所有缴税(费)业务;电子税务局(含网上税务局)、手机APP、自助办税终端等缴税(费)功能暂停服务。
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今后制定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园区政策,涉及财政支持方式的条款要事先征求省财政厅意见,涉及公平竞争审查事项的在自我审查的基础上可以征求同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意见,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
市县土地出让收入等非税收入应按照分成比例分级足额入库,不得滞留挪用,未按规定上缴的市县,将予以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扣回。除另有规定外,严禁将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挂钩。
《海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各牵头单位要结合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实施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督办、考核等事项,任务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落实行业发展规划目标是全省资产评估行业的共同责任,各资产评估机构、全体资产评估师和广大从业人员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主动性,认真贯彻落实行业“十四五”规划,确保规划目标的全面实现。
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实行初审、复审及审批的逐级审批制度,重点审核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退费资格、退费月数等情况,对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频繁退费、退费月数过多等异常情况,由稽核部门进行核查。
省人民政府设立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洋浦管委会)。洋浦管委会根据授权行使省级行政管理权,与儋州市人民政府合署办公、一体化运作,对洋浦经济开发区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本办法所称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选择处罚种类和幅度并作出处罚决定的权力。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省政协第七届三次会议提案第0238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政协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29号提案的答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 《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发布) 《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3号发布) 《海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0号发布)等规定, 自2022年2月1日起,海南省税务机关决定对以下27项税收违法行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
2021年全省共计接收涉税违法检举事项581件,累计查补税款16787.53万元,依法发放实名举报奖励金31500元。为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我省税务部门将继续支持和鼓励全社会依法、依规协税护税,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为检举人保密,切实保护检举人的合法权益。
纳入监管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可以从事以下涉税业务:纳税申报代理、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其他税务事项代理、其他涉税服务。
审理过程中,稽查局发现本规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书面告知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审理委员会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批准,可以终止审理。案件退回稽查局,由稽查局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不再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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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渝建[2026]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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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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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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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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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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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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