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为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全面、专业、精准的税收法律法规浏览和检索新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于2020年5月31日上线了新版税收法律法规库。
为规范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有效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促进税务执法更加公正、公平和公开,不断优化自贸港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项制度”信息化建设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于2020年5月31日上线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非营利组织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按损失金额的50%减征资源税,但减税额最高不超过其遭受重大损失当年应纳的资源税;
自2020年8月1日起,海南鑫美都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海南贵协美贸易有限公司、海南金土牧业有限公司等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见附件)按照《公告》的规定,采用收入比例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
建立“人事分离、从上至下,纵横联动”的沟通协调机制,涉及到一窗受理工作中出现的业务和信息技术问题,市县各部门应建立“一窗受理”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进行沟通解决。市县各部门和省级部门之间应建立沟通响应机制,存在问题及时上报。
先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模块提交票种核定申请信息,待票种核定审批信息通过后,再进行发票领用操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按照海南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部署,现将我局纳入《海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省级)》的两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单位2019年按时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核实,并确认《备案表》填报无误后,为申请单位办理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业务。2020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参保单位,不核实2019年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情况。
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应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非营利组织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7号)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第一批及2019年度第三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的规定,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制定本办法。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我省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出台的资源税规范性文件已不再符合新资源税法的规定,需要停止执行。为保证资源税法的顺利实施,我们对出台的资源税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认定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单位,自认定起始时间起,5年内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为特点,对违法行为施以准确合理的行政处罚。对故意违法、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非主观故意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的,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帮助、指导商事主体规范提升。
根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规定,检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为的,根据立案查实虚开发票填开的税额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标准计发奖金。
用人单位应确保所报送审核资料真实、有效。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审核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海口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作为用人单位向税务部门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依据。
海南省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需按应税产品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
境外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技能认定擅自从事相关专业服务,或超范围从事相关专业服务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予认可,并参照省内未取得职(执)业资格擅自执业或者超执业范围承揽业务的规定予以处理。
我局将于2020年9月23日起,增加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技术咨询服务热线,工作时间内,您可通过以下方式拨打:直接拨打4000912366。
超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认定年龄且已在琼全职工作15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不需再作认定,经年度核查后,可以按照最后一次认定的人才类别,凭相应的《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证书》,继续享受相关服务保障待遇。
本标准包括高层次人才市场认可标准和热带农业、旅游、互联网和电信、医疗和健康服务、现代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油气、教育和科研、宣传文化、哲学社科、体育、法律服务、航运和维修、工程建筑(工业)设计、管理等专业和社会认可标准。
将到农村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技能技术和管理人才列入紧缺人才范围,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业生产者直接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两类非印刷税收票证遗失补开时,应调用原税收票证再次打印,并由税收征管系统自动注明打印次数,不再开具新号码的税收票证。再次打印时,征税专用章仍根据开具渠道,分别由电子税务局加载输出或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手工加盖。
为帮助纳税人便利掌握“多税种一表集成”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流程,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多税种一表集成”操作指引》,纳税人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
实施政银保联动授信担保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集合信贷机制。政府集中遴选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并建立银行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担保公司集中提供担保,银行发放长期贷款,市县财政视财力情况对担保公司符合条件的业务给予补贴。
经实验室检测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的,或发现进口食品化妆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收货人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主动召回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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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渝建[2026]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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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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