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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琼人社发[2020]167号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我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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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4 07:56:13
信息简介: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单位2019年按时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核实,并确认《备案表》填报无误后,为申请单位办理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业务。2020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参保单位,不核实2019年缴纳三项社会保险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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