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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税收票证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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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7:55:57 |
| 信息简介: | 两类非印刷税收票证遗失补开时,应调用原税收票证再次打印,并由税收征管系统自动注明打印次数,不再开具新号码的税收票证。再次打印时,征税专用章仍根据开具渠道,分别由电子税务局加载输出或税收票证开具人员手工加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