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参加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单科或双科合格的会计人员,若在2019年9月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可于2019年9月1日前集中抵减2019年度继续教育90学分,未在9月1日前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的,可自行申请学分抵减。
近期,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短信、个人所得税APP消息、电话或面谈沟通等方式与纳税人取得联系,请各位纳税人予以关注,如您通过上述方式收到税务机关的提示,请按照提示认真核实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存在错漏,请及时补充、修正。
与《海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办法》构成了会计高级职层级评审有机体系。二者在体例上趋于一致,评价标准上充分考虑了职称的层级关系,既体现了差异性,又体现了内在有机联系,共同构成较为完整的我省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价标准体系。
考生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输入身份证号码,采用激光打印机,自行打印准考证。
社保征收大厅停止对外办公后,您可在自助办税服务厅或预约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具体办税地址可通过“海口税务”微信公众号、“椰城市民云”APP查询。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及其他农用地的适用税额,按照当地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降低百分之二十执行。
新版电子税务局8月1日至31日试点期间登录网址:https://dzswj.hitax.gov.cn/,也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网站首页跳转登录。9月1日以后登录网址更换为:https://etax.hainan.chinatax.gov.cn/。
为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非正常户逾期申报次数的规定。对于非正常户认定超过5年的,逾期申报次数按60次计算;对于非正常户认定未超过5年(含)的,逾期申报次数为:认定前逾期申报次数+认定次月起至接受处罚当月的逾期月份数。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南省财政厅反映,并于2019年8月9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省财政票据建账监管中心。
我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普通住宅标准为:同时具备住宅小区容积率1.0以上(含本数),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本数)两个条件。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住宅。
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工作,是税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帮助纳税人了解税收政策、准确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实实在在享受改革优惠红利的重要服务举措。
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生成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版式文件交付给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可选择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愿选择在我局备案的第三方平台。对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
我局根据最近政策变化及业务拓展,适时调整了“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办税事项指南,已在官方网站、“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办税服务厅公布,请在办理业务时及时查阅。
为便利掌握电子税务局的操作使用,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的“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栏目下载《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说明(简易版)》《海南省电子税务局问题解答》。
建立和完善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侵犯知识产权黑名单制度,将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全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8月19日七届海南省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登陆海南农信个人网上银行,输入用户名和登陆密码→2.选择“生活服务”-“居民医保”→3.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4.网页显示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参保年度、缴费金额、参保人编号,持卡人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5.输入交易密码和U盾密码→6.显示缴费结果。
纳税人申报应缴税款为零的,无需预约扣款。纳税人查看申报记录状态为“已申报(已导入)”时,且在系统自动扣款前,纳税人可以在【税款缴纳】模块进行手动扣款。
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离线开具发票的数据的,首次违反且情节轻微(发票份数在25份以下的,含25份),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内(30天)改正的,不予处罚。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扣除标准的核定采取备案制,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应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填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备案表》(附件3)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本省行政区内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新设立或新迁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可对照《目录》进行自查。省、市(县)、园区相关项目审批主管部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主管部门,在履行办理程序时,须依据《目录》先予审查。
电子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网(网址:http://hainan.chinatax.gov.cn/)—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通知公告—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公告栏(注:在页面左上角点击切换“海南省”)
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2019年1月1日以来多缴纳的税款(以下称退税)。由于一些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时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或者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等原因,税务机关经努力尚未能取得联系并协助办理退税事宜。
同一土地增值税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的,在预征时应分别适用预征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在清算时应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
税务机关通过纳税申报数据分析、定期比对、利用第三方数据等方式,强化税收风险分析,加强申报纳税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人不报、漏报税行为,税务机关将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同时废止。
请及时关注海南省电子税务局、海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和主管税务机关通知,获取相关资讯,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系统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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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渝建[2026]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 2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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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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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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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赣医保发[2026]4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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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闽科规[2026]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9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829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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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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