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服务保障。对标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营造一流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对到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国(境)外人员和企业提供文本翻译和现场陪同翻译服务。
上述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执行遵照《通知》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对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予以定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的通知》(琼财税〔2017〕1482号)同时废止。
如您开具电子发票,可选择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愿选择已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对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您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纪律参与、干预、引导您选择第三方平台和电子发票服务项目。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检举揭发涉税违法犯罪线索,对在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铲除滋生土壤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依据《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予以奖励;对包庇、纵容涉税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省各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参保单位)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仍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移交税务部门负责,每月税务部门依据社保经办机构传输的应征数据信息据实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继续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保持原渠道不变。
屯昌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含省驻屯昌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参保单位)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仍由屯昌县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移交税务部门负责,每月税务部门依据社保经办机构传输的应征数据信息据实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金企业登记注册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企业基本登记信息推送至省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等相关监管部门要及时与省电子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对接,接收相关企业数据信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保制度,稳步推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完善社保制度,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征收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文件要求,海南省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如下:
根据《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改制上市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899号)文件精神,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已变更名称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9条规定,2019年5月的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1日。请各单位及时告知纳税人,积极引导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落实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办税便利化,减少纳税人办税跑腿,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全面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平稳、有序、高效、如期落实到位,我局扩大了涉税业务全省通办的范围,由此制定本公告。
“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和查询等候情况路径:1.“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点我-预约办税;2.“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税点我--大厅等候实况。欢迎您随时登陆查看和使用。
目前,金税盘版税控开票软件(我省服务单位:海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最新版本号为V2.2.34.190427。为保障您正常生产经营和开具增值税发票,请您务必尽快联网打开开票软件,完成软件自动升级,并通过登录界面确认已升级至尾号为190427的版本。
自2019年5月1日起,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和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金橡有限公司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采用收入比例方式计算缴纳增值税。
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根据参评对象不同,分别适用认定或评审答辩两种方式。符合本办法认定条件的,由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接认定为正高级会计师。其他参评人员采取评审答辩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评审、答辩均通过,方可取得正高级会计师职称。
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或者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要重视税务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税务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科学客观考核评价,培养激励人员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落实减征政策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确保缴费企业和个人实打实享受到降费减负的政策红利。要密切跟踪减征政策执行情况,对政策执行各方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我局决定对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主动补充申报往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不予行政处罚。如超过规定期限(2019年12月31日)补充申报的,则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提交申请。申请人对具备施工条件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书面承诺,通过“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建筑市场公共平台”)施工许可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和上传资料,提交施工许可申请,并打印生成施工许可申请表(附件2)。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全力支持和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在新的税收征管环境下,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明确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减轻纳税人负担,还责还权于纳税人而推行“无税不申报”。
海南省2018年度企业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2018.6.28)
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生成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版式文件交付给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可选择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愿选择在我局备案的第三方平台。对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服务项目,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
我局根据最近政策变化及业务拓展,适时调整了“最多跑一次”清单和办税事项指南,已在官方网站、“海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办税服务厅公布,请在办理业务时及时查阅。
为进一步整合办税资源,优化纳税服务,我局将关闭世贸东路办税服务厅、秀华办税服务厅、琼州大道办税服务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世贸东路办税服务厅、秀华办税服务厅、琼州大道办税服务厅自2019年7月1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后停止对外办公。
不可以,根据政策规定每位参保人只能享受一种养老保险待遇,这里指的是制度内只能享受一种,就算是不同时间段领取的也算是重复领取。如出现重复领取的情况,经办机构就会依法暂停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退回重复领取待遇后,再对应领取的待遇进行补发。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发布海南省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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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渝建[2026]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 2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5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即问即答[第二批][小规模纳税人和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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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闽科规[2026]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9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8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10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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