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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通告2019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相关事宜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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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4 08:03:42 |
| 信息简介: | 全省各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参保单位)参保登记、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仍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移交税务部门负责,每月税务部门依据社保经办机构传输的应征数据信息据实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继续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保持原渠道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