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认识,切实履职。检查组全体检查人员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讲求科学方法,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做到过程留痕,控制风险。
今年第三季度一次开奖活动持续至2023年9月30日24时止。请广大自然人消费者在此之前通过“云闪付”APP参与有奖发票活动,逾期将不再受理。
分支机构取得《一证多址企业食品经营许可公示信息表》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应及时到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更换“一证多址”《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通知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此前下发的各县(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范围及适用税额的通知、批复,同时废止。
本意见施行后,我省原有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今后国家和省新增或减少失业保险支出项目的,从其规定。各地不得自行出台失业保险政策,已自行出台的政策要及时清理规范。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扶持企业和项目有异议,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融资财务处、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机关纪委反映。
各级登记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法院、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军队退休干部一个自然年度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按照医保待遇范围内自付医疗费总额30%比例,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补助,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
注册会计师证书是注册会计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有效证件。经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批准注册的注册会计师,由省注协发给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在免税资格有效期内更改名称的,应及时主动向原申请机关报告,并提交相关资料。仍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的,免税资格有效期延续;未报告或不再符合免税资格条件的,免税资格自动失效。
今年提取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4%用于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鼓励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将就业补助资金配套情况纳入分配因素进行倾斜激励。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银行渠道(云缴费APP、协作银行手机APP、银联扫码)、云闪付APP、支付宝、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厅办税窗口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申报、应缴费额申报确认和缴纳业务。
会员的违规行为及最终惩戒决定,应当录入行业管理信息系统。省注协应将涉及惩戒事务所的检查档案与惩戒决定书等一同归档,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保管。
各市要密切关注并动态掌握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形势,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人社厅报告。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通过设置财务公开栏和意见建议箱等形式,定期公开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等情况,保障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财务计划及重大财务决策事项阳光运行。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开展抽查检查、执法办案、监测预警等市场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
为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措施优惠政策不包含金融类项目(含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项目)、房地产类项目(含商业综合体类项目)。本措施所指外商同等适用于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投资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税费服务和征收管理保障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税费服务和征管保障措施。所需经费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予以保障。
对上级交办、批办的重大欠薪线索,由省人社厅书面通知市、县政府,抄送同级党委,督促限时办结。对没有按时办结或案结事未了的,省人社厅约谈涉及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全省通报,涉嫌失职失责的人员移送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工亡(含突发疾病死亡,下同)、重伤、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较大分歧争议的案件、经书面审核仍存在较大疑点的案件、群众举报的案件应当进行现场调查取证。
《资源税法》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煤”和“煤成(层)气”税目实行幅度税率,其中煤的税率为2%-10%,煤成(层)气的税率为1%-2%。
“建筑工地和市政(拆迁)工地施工扬尘”,其环境保护税纳税主体(负责缴纳单位)为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拆迁工程和道桥施工工程等施工活动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的总承包单位,即《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注明的施工单位,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为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方。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山西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山西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山西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强化干部法纪意识。总结推广财会监督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财会监督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
由于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恰逢法定休假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2023年下半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缴纳期限顺延至2024年1月2日。
《裁量基准》所称“个人”是指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单位”是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对晋创谷内科技型企业引进的科研团队(博士、硕士研究生)缴纳社保、且签订3年期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科研项目、研发能力等,经评审分别给予博士、硕士研究生10万元、5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支持。
最新内容
- 1渝建[2026]27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 2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3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4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5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即问即答[第二批][小规模纳税人和热点问题]
- 6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7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8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 9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出口专用税收票证有关事项的公告
- 10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公告2026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试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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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
- 2晋科函[2026]106号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十五五”期间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的科研机构名单核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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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执行《吉林省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资格审核办法》的补充通知
- 5赣医保发[2026]4号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江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我省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 6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试行]》即问即答[第二批][小规模纳税人和热点问题]
- 7渝人社规[2026]18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 8闽科规[2026]5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科研机构名单核定办法》的通知
- 9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829号建议答复的函
- 10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口径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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