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国税函[2018]119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9号建议的答复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9号建议的答复 内国税函[2018]119号 2018-04-24 齐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订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在2014年8月下发的《关于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标准》中,对瓜子剥壳加工行业存在部分标准不合理、不适用的问题。提出抵扣标准对影响出成率的因素如气候条件、收割方式等没有全面充分考虑。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第十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财政厅可以制定全区纳税人统一适用的抵扣标准。但目前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财政厅尚未对瓜子剥壳加工行业制定全区统一扣除标准。您在建议中提出的瓜子剥壳单耗标准是巴彦淖尔市国税局根据本地区实际,通过抽取数据进行测算后制定的。您反映的扣除标准不合理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高度重视,已经要求巴彦淖尔市国税局组织对瓜子剥壳行业纳税人单耗标准再次进行测算。本次测算将抽取该行业纳税人近几年的投入产出数据,涵盖纳税人经营规模大小差异、种植区域、气候条件差异,测算出的数据将相对公平合理。为保证本次测算公平公正,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将测算情况在税企之间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说明,征求纳税人的相关意见后再进行实施。 二、您提出只做葵花籽出口不做剥仁业务的企业可以不执行抵扣标准,既做葵花籽出口又做剥仁业务的企业所有产品都得执行抵扣标准的规定不合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财政厅联合下发公告,逐步实施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首先从2014年8月1日起,将购进农产品生产销售货物的一般纳税人全面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范围;然后从2017年10月1日起,商贸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如果纳税人从事剥仁业务,或者既剥仁有从事出口,属于工业企业或工业企业兼营商业行为,自2014年8月1日起,实行核定扣除办法;如果纳税人只经营葵花籽出口业务,属于商贸企业,2017年10月1日后才实行核定扣除办法。从2017年10月1日后,购进农产品无论进行工业加工或者出口贸易均实行了核定扣除办法,因政策执行时间差造成的不合理因素已不复存在。 三、对于您提出的“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建议,我局第一时间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研究、讨论,并部署巴彦淖尔市国税局对企业2015年-2017年的出口退(免)税申报退税情况进行了逐笔梳理和实地调查,并与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进行了座谈,就退税进度具体情况进一步进行核实。经核实,企业2015年到2017年期间正常申报的出口退税未发生过审核超时和办理退税拖延、滞后等现象。有少数审批超时数据是因为企业第一次申报的数据经审核有错误需退回重新申报导致的。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心关注,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税收工作。 签 发 人:岂凤春 联 系 人:卜卫东 联系电话:0471--3309005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24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本站除原创、整理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网站所收录的财税政策法规,统一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大常委会等官方渠道正式发布内容为准。基于本站内容进行的任何实务操作、申报、记账、决策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与责任,均由使用者本人承担,与本站无关。 本站转载内容均已注明来源(作者及原始出处);如因转载、署名、版权等存在异议,相关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站联系。未经本站书面授权,请勿对本站内容进行二次商业转载、汇编或镜像。 如对转载内容、署名、版权等有异议,请通过邮箱:251507643@qq.com与本站联系。本站将在核实情况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 1内国税函[2018]119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69号建议的答复
- 2琼财金[2026]944号 海南省财政厅等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
- 3沪商规[2026]4号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鼓励企业设立供应链总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4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
- 5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 6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 7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 8沈市监发[2025]30号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深化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推动存量公司依法按期认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9国务院令第849号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
- 10河南省涉案财物管理条例
会计准则
热点内容
- 1金规[2026]4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商品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将二审,拟继续完善重整与跨国破产制度
- 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 4法释〔2026〕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5工信部联电子函[2026]326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 6财会〔2026〕12号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 7鄂自然资发[2026]16号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8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26号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目录》
- 9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六届二次会议梳理沈阳市经年积累的历史遗留问题建议[第0273号]的答复
- 10金规[2026]5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推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