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提示网店主播防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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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网店、主播等平台内经营者收到了关于所申报收入与平台报送收入之间存在差异的税务合规提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经济日报记者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为帮助平台内经营者防范化解涉税风险,税务部门依托平台报送的涉税信息与纳税人自行申报数据进行常态化比对,当发现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额时会进行提示提醒,通过短信等方式推送给相关平台内经营者,提示其核实自行申报金额,及时更正错误申报。税务提醒内容通常包含纳税人名称、提醒事由及自行核实提示,不会附带任何链接,也不会要求点击链接、提供银行卡密码或转账汇款。收到提醒的平台内经营者可拨打12366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认核实。 截至目前,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制度体系已初步建立,数据归集与比对机制日趋完善。按照相关要求,平台需按季向税务机关报送收入信息等涉税信息。其中,收入信息为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平台取得的收入净额(含已开票和未开票部分),不扣除向平台支付的服务费、佣金等。 “收到提醒并不意味着一定需要补税或直接认定为违法,应积极配合、主动自查。”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苑新丽介绍,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在进行个人所得税或增值税申报时,出现自行申报收入与平台报送收入不一致的原因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平台内经营者仅申报了已开票收入或对公账户入账收入,忽视了部分通过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收取的未开票但实际已实现的平台交易收入,或是对于支付给平台的佣金、服务费等费用从收入中予以了剔除;二是其同时在多个平台开展业务,但申报时仅汇总了部分平台的收入,或者各平台数据统计周期不一致,从而造成差额;三是平台内经营者未能完整保留各平台交易记录及收款凭证,也可能造成申报差额。 据了解,经营者取得的全部交易流水均属于应税收入,支付给平台的费用属于经营成本,取得合规税前扣除凭证的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不能直接从收入中扣减后申报。同时,很多经营者习惯于按照开票金额申报,而对未开票收入重视不够,或未全面归集多平台收入,这是比较常见的问题。税务机关通过数据比对推送提醒,正是帮助纳税人发现这些盲区。 那么,平台内经营者在收到税务提醒后应该怎么做?首先,登录所有开展经营的平台后台,导出其在所有平台上的收入明细(包括交易流水、服务费、佣金、奖励等全部形式已开票和未开票部分)。其次,逐一核对本人或企业的所有收款账户,包括个人银行储蓄卡/信用卡、对公账户、微信支付、支付宝及其他第三方支付渠道,确认实际收到的款项与平台导出的收入明细是否一致。完成比对后分两种情形处理:如发现已申报收入确实低于平台实际收入,应依法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如自查后认为申报无误,可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交平台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 “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是避免法律风险的最佳路径。”苑新丽提醒,根据税收征管法及行政处罚相关规定,主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可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若拒不办理更正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移交稽查部门处理,查实后将面临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乃至信用惩戒。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自行申报收入不只是线上收入,如果存在线下收入,也应一并自查报送。 据介绍,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为中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现行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下,其实际缴税金额较少甚至无需缴税。因此,收到提醒并不意味着一定需要补税,关键是要如实、完整申报,这有助于积累优质纳税信用,从源头规避因申报疏漏长期累积引发重大涉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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