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税问答

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74.php

2026-09-04

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75.php

2026-09-04

各种蔬菜罐头(罐头是指以金属罐、玻璃瓶和其他材料为容器,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各种食品。下同)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72.php

2026-09-04

《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该公告的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已明确规定豆制品(如豆腐、豆皮等)不属于农产品的征税范围。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73.php

2026-09-04

纳税人销售服务,先收取价款再分期或者分次提供服务的,以首次提供服务的实际开始当日和合同约定的当日,按照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应当就收到的全部价款申报缴纳增值税。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71.php

2026-09-04

第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一般纳税人预征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预征率为3%。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69.php

2026-09-04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当期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中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的,应当取得发票,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或者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否则,不得扣除。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70.php

2026-09-04

第二十条 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当期全部含税价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预征率。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68.php

2026-09-04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不含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预征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住房,按照实际征收率确认预征率。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66.php

2026-09-04

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旗,下同)内的不动产,应当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67.php

2026-09-04

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以当期取得的预收款和3%的预征率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当期取得的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63.php

2026-09-04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64.php

2026-09-04

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65.php

2026-09-0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附件: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新疆地区预征率为5%,其他地区预征率为3%。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62.php

2026-09-04

油气田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61.php

2026-09-04

自行开发,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和房屋建设,以及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项目继续开发并以自己的名义立项销售的情形。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60.php

2026-09-04

第九条 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当期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当期取得的预收款-支付的分包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预征率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56.php

2026-09-04

纳税人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款项或者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日。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59.php

2026-09-04

第八条 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预征率为3%。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52.php

2026-09-04

第二十四条 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应预缴税款=当期全部含税价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预征率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54.php

2026-09-04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会员和客户通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交易的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大连商品交易所的会员和客户通过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50.php

2026-09-04

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47.php

2026-09-04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文件规定,二、免征增值税的项目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48.php

2026-09-04

第七条 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的,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后不再预缴增值税。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44.php

2026-09-04

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应当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一)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提供的软件安装、维护、培训等服务,适用软件产品的税率。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42.php

2026-09-04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价款后计算销项税额或者应纳税额:(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收取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收取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43.php

2026-09-04

本公告所列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附件1《适用9%增值税税率货物范围注释》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41.php

2026-09-04

第二十六条 按照《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在预缴地实现的全部价款、预收款(不含增值税)合计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无需预缴税款。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1840.php

2026-09-04

最新内容

会计准则

热点内容

税收基本法规

推荐内容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4961号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