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93.php
2026-09-04
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94.php
2026-09-04
纳税人按照7号公告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当于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退(抵)税申请表》。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91.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十条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将期末留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也可以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在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次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88.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89.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90.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87.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与2019年3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申请退税前连续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86.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二条规定,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A级或者B级。(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83.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二条规定,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A级或者B级。(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84.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二条规定,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A级或者B级。(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85.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规第二条规定,适用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及其他留抵退税条件。上述规定的“2019年4月1日起”是税款所属期的概念。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82.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等4个行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其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80.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二条规定,适用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纳税缴费信用级别为A级或者B级。(二)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81.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及预收款占其全部增值税销售额及预收款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79.php
2026-09-04
需要。按照7号公告第三条规定,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等4个行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其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77.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五条规定,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等;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前的金额确定。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78.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适用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政策的,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上一年度12月31日期末留抵税额相比新增加留抵税额不超过1亿元的部分×进项构成比例×60%+超过1亿元的部分×进项构成比例×30%。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74.php
2026-09-04
纳税人因自行补充或更正、风控核查、稽查查补等调整销售额,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自调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75.php
2026-09-0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对应办理登记纳税人范围、年销售额界定规则、登记生效时间、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请及取消等作出规定。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76.php
2026-09-04
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且主要业务不属于应税交易范围的非企业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填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说明》。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72.php
2026-09-04
按照7号公告第七条规定,适用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一)适用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政策的,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73.php
2026-09-04
纳税人因自身条件或经营业务变化,不再符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在变化当期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取消《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71.php
2026-09-04
开票和申报场景下,对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即将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弹窗提醒。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票为例: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如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即将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触发临界弹窗提醒。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69.php
2026-09-04
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服务,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70.php
2026-09-04
按照20号公告第十条规定,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期末留抵税额的,按照最近一期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上述增值税欠税,包括增值税欠税及相应滞纳金。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66.php
2026-09-04
经核准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是指经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后,允许退还但尚未退还给纳税人的留抵税额。对于存在增值税欠税的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20号)的规定,以抵减增值税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允许退还的留抵税额。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67.php
2026-09-04
开票和申报场景下,如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触发超标弹窗提醒。纳税人可根据弹窗选项跳转办理对应的业务。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例:功能菜单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如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触发超标弹窗提醒。
https://www.shuibuji.com/article/72968.php
2026-09-04
最新内容
会计准则
热点内容
税收基本法规
- 货物和劳务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
- 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 所得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 财产和行为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 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
- 征收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推荐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