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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进项发票,如何防范开票方擅自红冲?

来源:税簿记 作者:税簿记 人气: 时间:2026-09-19
摘要:开票方擅自将发票红冲会导致受票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或正常列支成本。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您可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通过【发票入账标识】模块进行入账确认操作,或通过【发票勾选确认】模块进行发票勾选操作,此时如果对方再发起红冲流程,就需经您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才能开具。

  问:收到的进项发票,如何防范开票方擅自红冲?

  答:开票方擅自将发票红冲会导致受票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或正常列支成本。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您可以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通过【发票入账标识】模块进行入账确认操作,或通过【发票勾选确认】模块进行发票勾选操作,此时如果对方再发起红冲流程,就需经您确认《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才能开具。

  具体操作路径:登录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江苏)后,通过【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入账标识】模块进行发票入账操作,或通过【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模块进行发票勾选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第八条规定,农产品收购发票,报废产品收购发票,光伏收购发票等,不管是否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都可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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