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金医保发[2021]96号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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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金医保发[2021]96号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等7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共同富裕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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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21:21 |
| 信息简介: | 支持参加“选缴保费法”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选缴保费法”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由当地财政统筹支持,资助标准按照《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