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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价能交函[2007]57号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恩施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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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20:41
信息简介: 恩施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为0.80元/立方米(不分用水类别)。属于城市公共管网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城市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按售水量在水费中一并征收;属于自备水源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市排水主管部门委托有关机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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