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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国税发[2007]140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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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20:03
信息简介: 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征管法”和总局文件规定,对辖区内企业所得税户管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达不到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条件的纳税人,要一律实行核定征收。重点抓好“长亏不倒、虚亏实盈”企业、财务不健全的企业和新办企业的检查和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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