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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国税函[2008]88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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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19:05
信息简介: 各级国税机关应对所辖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但尚未办理出口免税认定的小规模纳税人,要督促其及时补办认定手续,并加强管理和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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