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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鄂地税发[2008]112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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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18:37 |
| 信息简介: | 重点对开发区用地、大宗土地权属变更,农业用地转建设用地,以及新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占地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中发现的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与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或批准面积不一致的,地税部门按照实际占用面积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