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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政规[2009]2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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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17:49
信息简介: 提高医保基金支付居民住院的比例。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在起付标准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的支付比例分别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由60%提高到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由50%提高到6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由40%提高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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