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浙民养[2022]209号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提示信息 |
|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
| 标题: 浙民养[2022]209号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 |
| 查看权限: |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
|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17:49 |
| 信息简介: | 高龄津贴制度,是指为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的一种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从2023年1月1日起,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扩大至拥有本省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高龄津贴发放从老年人年满80周岁的当月起,至老年人辞世的当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