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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浙农政发[2023]1号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等10部门关于促进强村公司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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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16:19 |
| 信息简介: | 强村公司不同于一般市场主体,其利润分配应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下,更多向村集体经济、乡村公益事业、低收入农户帮扶等倾斜。鼓励探索强村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备案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