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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89]浙税三1773号 浙江省税务局转发《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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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12:41
信息简介: 适用城镇集体工业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自有流动资金包括上级拨入、生产发展基金补充、职工入股、集资投入、联营投入形成的流动资金。适用乡镇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自有流动资金包括企业积累补充、乡村投资、向外单位和个人筹集及国家扶持资金所形成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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