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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武地税发[2011]141号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车行业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综合征收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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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12:03
信息简介: 对出租车经营单位实行承包、租赁、挂靠、买断等经营形式的客运出租车营运取得的收入,由原桑塔拉、富康、夏利三种车型分别按每台车每月定额计征140元、130元、120元的个人所得税,现统一调整为不分车型每台车每月定额计征100元,税款仍由客运出租车经营单位负责代收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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