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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国税二[1995]91号 浙地税二[1995]208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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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11:24
信息简介: 电力工业部在浙江省电力公司所属的电力企业应税所得额(或亏损额)以浙江省电力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我省分支机构取得的国内保险业务净收入以省人民保险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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