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浙国税二[1996]81号 浙地税二[1996]146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研单位认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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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浙国税二[1996]81号 浙地税二[1996]146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研单位认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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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7:11:06 |
| 信息简介: |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研单位认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256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我省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科研单位的具体范围按省科委、省编委、省财政厅制定的《关于核发全民事业性质独立核算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机构“资格证书”的通知》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