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浙地税[1998]41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移动通信公司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浙地税[1998]41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移动通信公司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7:10:07
信息简介: 因此,对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收取的无线电管理费(包括注册登记费、频率占用费等)已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不征营业税,未纳入预算管理或财政专户管理的,仍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