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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地税二[1998]220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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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7:10:02
信息简介: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有关法律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请各地将《通知》及时印发给各代扣代缴义务人,使代扣代缴义务人进一步明确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有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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