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浙劳薪[1999]237号 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劳动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浙劳薪[1999]237号 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劳动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7:09:17
信息简介: 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浙人薪[1997]141号、(1997)财社47号规定的每人每月220元调整为290元;解放战争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260元;以上人员的病疗保健费由每人每月20元调整为25元。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