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浙嘉地税计[1999]177号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税系统纳税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浙嘉地税计[1999]177号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地税系统纳税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7:09:16
信息简介: 根据省局文件要求,将原字别为(97)浙地保的纳税保证金收据进行全部清理,对未开具的空白纳税保证金收据上交市局计财处。对于已开具但未进行处理的纳税保证金收据,在十一月份报送十月份票证月报表时,全部以第一联(存根联)作为票证填用、开除处理。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