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浙嘉地税一[1999]184号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浙嘉地税一[1999]184号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7:09:12
信息简介: 普通学校以及经市人民政府或市教委批准成立,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其学历的各类学校(以下简称上述学校),为学生(员)提供学习书籍等资料、食宿而取得的收入,可并计教育劳务收费全额,按《通知》规定,填表上报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免征营业税。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