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员中心 > 查看信息:浙地税二[2000]122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提示信息
您还未登陆,点击这里进行登陆操作;注册请点击这里。

标题: 浙地税二[2000]122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全文废止]
查看权限: 需要 [普通会员] 级别以上才能查看。
发布时间: 2026-09-05 17:08:21
信息简介: 考虑技术改造项目实际运作情况,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企业申请抵免企业所得税报告可适当延期递交。对不需审批的技术改造项目,可不报送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

税簿记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禾兑簿(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美上商业中心2号楼1112室

浙ICP备2026063171号-1

  • 微信公众号

  • 视频号

  • 小红书

  • 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