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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国税流[2003]73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模式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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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54:09
信息简介: 申报纳税窗口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比对纳税人申报表中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抵扣额与防伪税控系统报税数和认证数的逻辑关系,确保开具专用发票部分的销售收入如实申报纳税,以及“先认证后抵扣”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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