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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4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电池、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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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 2026-09-05 16:52:11 |
| 信息简介: | 生产、委托加工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规定电池、涂料产品的纳税人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消费税税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