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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鄂国税函[2015]50号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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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5 16:51:53
信息简介: 主管国税机关受理纳税人首次票种核定资料时,应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等情况,核定发票每月最高领票数量,原则上发放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以下简称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含,下同)以下的发票,核定数量不超过2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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